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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文化有哪些(山西十大民俗文化)

山西的文化特色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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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县太爷的日常生活是怎样的山西文化有哪些古代县太爷的日常生活是怎样的

平遥县衙按照封建社会多年形成的惯例,官府必位于城的正中轴线上,北京的紫禁城就位于老北京城的正中子午线上,山西巡抚衙门(现省人民政府址)也位于旧太原城的正中线上。大约因为皇帝贵为天之骄子,替天行道,理当居中。各地命官受“天子之命”,领一方水土,牧一方子民,官府位居正中,当仁不让。再者衙门居中庸之位置,乃公平断事之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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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衙大门外隔道相对原有一照壁,本系循民俗所建,所以照壁以南称为“照壁南街”。县衙大门外右侧有“申明亭”,原修于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朱元璋诏令全国各州、县修申明亭,凡民间婚姻、田产、地基、斗殴等纠纷,须先在申明亭由各里长调解,调解无效者方可具状击鼓。实际上申明亭就是一个民事调解处。申明亭的设立也是明朝初年对诉讼程序的一项改革,解决了千百年来县太爷被民事纠纷所困,无法脱身去整治、发展一县之政治、经济、文化等大业的陋习。大门廊下架设登闻鼓,立于洪武初年,百姓可击鼓上闻,申诉冤屈。大门外东原有“彰瘅亭”一处,初建于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现已恢复。是彰善瘅恶、端正社会道德风化之所。

县衙署大门以里,仪门以外,两厢为赋役房。据康熙四十六年(1707)《平遥县志》载,原为明万历十九年(1591),知县何其智在东侧修“寅宾馆”3间。万历四十八年(1620),知县杨廷谟在仪门外两旁修赋役房七间,应共计10间。光绪八年(1882)版《平遥县志》的“县治图”上,也绘着赋役房,每侧为5间。近年来县有关部门复修时竟错修为12间,东西两侧各6间。既不符合封建时代建房用奇数的礼制,又没有历史记载作为佐证,使游人一踏入衙署大门内,就心生疑问。这种不尊重历史文化内涵而单纯加速古迹景点复建的商业意识,只能遗患后世,贻笑大方。

赋役房,即县衙收取赋役钱粮的办事处。明清时期国家财政来源于向农民收取的田赋和丁银,田赋按农户拥有的土地以亩计收,丁银按人口计收。明清时期平遥城内分10个坊,农村分30个里、224个行政村、55个自然村。清康熙年间全县共有土地1016427亩,共有人口104822人,田赋折白银64177两,丁银7882两。多数农民只能交纳粮食,无法折交银两。

国家征收赋役钱粮集中在秋收以后,当时收交数额大,运输工具落后,只能肩挑、马驮、车推,为了尽快完成,县衙事先排定各坊里上交赋役的日期,集中在此办理。

赋役房以北,两侧各修小房一间,东为灶火,西为柴炭,供衙役人等自己烧水、做饭。

仪门即礼仪之门,建于明万历四十七(1619)年,是一座强化封建礼制的建筑物。按照封建社会儒教伦理,人的一切行为举止,都必须上下有别,贵*有等,不可乱礼逾制。在衙署中出入门庭也须遵循礼制。中门平时关闭,只在县太爷出巡、回衙、恭迎上宾、重大庆典时方才开启。平时走两侧便门,两侧便门东为“人门”,西为“鬼门”。一般人两门皆可出入,惟提审、押解犯人,必须走鬼门。

穿过仪门,就到达了大堂院。此处庭院宽敞,配有月台的大堂巍然高耸于正面。东西两庑各有房11间,统称“六部房”。初建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六部房之名源于我国封建社会的“三省六部”制。即隋唐以来,在皇帝专制下的中央政权机构内,设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负责立法,尚书省负责行政,门下省负责监察。明清时期更突出了尚书省的职能,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部正职称“尚书”,副职称“侍郎”。各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为皇帝执掌不同方面的统治职权。使封建社会的统治秩序井井有条。为适应这种完善而严格的行政程序,各省巡抚衙门、府、州、县衙,都按六部形式设置对应的办事机构,即“六部房”,也称“六房”。这种制度使封建统治明细化,提高了国家机器的专业化分工程度,增强了皇帝对统治机构的驾驭效率,使封建制度及形式发展至顶峰。

“六部房”按照“左文右武”的礼制,东边是吏、户、礼房,一般由县丞分管,西边是兵、刑、工房,由典史分管。清代中期后,县级“六房”已不再单设机构了,虽不成建制,但吏员对六房之事仍各有专司,衙署中的各种文札、档案、账簿、器物等,仍按部别分别存放保管。

六部各房在明清时期各有所司。

吏房明清两代朝廷吏部负责官员的考核,办理官员的任免、升降、调派等手续。县衙的吏房则不同,主要职责有四:

其一是整理记录本县历任官吏的政绩和本县的特大事件,及时呈报上峰,当然是上天言好事了。同时,协助知县对本衙佐杂人员进行考核,奏销工食银等。

其二是调查登记在籍进士、举人、贡生等的家庭出身、品端德行、学识造诣等,上报府台,有的还可能转至督抚衙门、吏部衙门等,供叙用、候铨、即补官吏时参考,使各种人才能够引起朝廷的注意。

其三是调查本县人士在外为官的情况,以便载入史册,为本邑在外为官者出具给假、丁忧、服满复任等证明文书。同时也便于同其在乡近亲协调好关系,相互予以关照。

其四是承办捐纳官衔、封荫等事务。

户房职责有四。

首先是稽核全县各里甲的土地、人口,分配及收缴田赋丁银。收缴的钱粮按照布政使或府台指令,大部分征解上交到指定地方。留存本县部分移交“钱粮库”(大堂左侧),由县丞管理,知县支配。

其次是负责本县常平仓、丰备仓等县直粮仓的藏贮调用。组织各乡里交*检查各村的社仓、义仓,管理集市,缉查私盐。

第三是保管朝廷钦定的度(尺、步弓)、量(升、斗)、衡(秤、戥)具标准件,管理社会经济贸易秩序。当时的秤是每市斤十六两制,早年的计算口诀为“一退六二五,二一二五……”等,就是用于十六两制秤的交易,即如果某物每斤的价格为一元,则每两合六分二厘五毫,二两是一角二分五厘。俗传旧秤每斤十六两象征十六星宿,即“南斗六郎,北斗七星,再加福、禄、寿三星”。经商者缺斤短两,就会自折其寿、其禄、其福,以此警示世人,倡导良好商德,也显示了古人的睿智。此等规制十分繁琐,解放后已改用十两制秤,现又改为公斤秤。但古版书籍及传统中医经典著作中,所用剂量仍是十六两制,切勿混淆。户房对收回的零散银两,上交前要熔铸为官银元宝,一般分五十两、十两两种,铸造模具户房保存,成色也由户房监制。然而明清两代铜钱币不得在县衙浇铸,由中央户部“宝泉局”统一浇铸,清康熙年间又特准各省设局铸造。

第四是根据知县指令,办理赈灾恤贫事宜。

礼房主管礼制、庆典、科考等事宜。

第一是主持、组织全县的重大庆典、迎诏迎宾仪礼,组织文庙、武庙、城隍庙、邑厉坛、社稷坛等官祭仪式。组织乡饮酒礼、迎春神牛酒席等常规礼仪。

第二是安排“县试”的后勤工作。县试即童生考取秀才的考试,朝廷对各县派有教谕(正八品)、训导(从八品)等命官,专司教育科举。他们主管县试的命题、阅卷、录取。还主管县学及全县的社学、义学,监督教学情况,端正生员礼仪。礼房胥吏在这里仅听从他们调派而已。但学田学产归礼房掌管。

第三是联系生员参加府台复试、省城乡试,安排廪膳生员的廪粮、赴考费用。派人为中式生员家中赶送喜报,组织为公车会试举子的送行仪等等。

第四是随时在彰瘅亭张榜斥恶扬善,强化儒教礼制,引导社会风气,制定乡规民约等。为进士、举人、义士、孝廉、烈女、节妇等进行申报、树立旗杆、修建牌坊、镌刻碑铭等,以彰优笞劣。承办捐纳功名手续。

兵房明清时代平遥没有常驻兵营,只在城西南40里的普洞关设有巡检司(后改铺兵司),由一名巡检(从九品)统领,有铺兵49名,均为本邑青壮年。他们守护关卡,盘查行人,维持社会治安。由兵房胥吏联系他们。偶有军队过往,也由兵房接洽。兵房还负责监造兵器并负责“武备库”(大堂西侧)的保卫工作。一旦政局不稳,县衙奉命办团练,也由兵房承办具体事务。“三班衙役”的管理操练、选送武举人员,也属兵房负责。

刑房刑房不是对犯人行刑之房,其主要职责有:

第一,负责审案文书的记录,负责整理归档,为知县查找国家刑典中的适用条款。根据县太爷指令,书写对有关人犯的拘传、查抄、起赃、传唤证人、封产、判决书等有关文札,以及大案初审的上报案宗。

第二,管理监狱(重狱、轻狱、女狱),监造并保管刑具、戒具。

第三,誊写朝廷新颁的法令、禁令及上司下达的通缉令等,张贴于城门、市井、交通要卡,晓谕百姓。

第四,组织医学值司人员为人犯诊断,核实伤情病情。率领仵作(法医)验尸取证。

工房主要职责为组织维修衙署、城池、官祀之庙宇坛台,修造官立牌坊,监修重大水利、桥梁、关隘工程。承办官银元宝浇铸,打造兵器、刑器。派员带领民工赴上级指定的重大工程工地完成劳役。

六房的职能基本上概括了明清时期知县的主要职责。以往不少人常常有一种错觉,认为封建社会知县的职责只是审案断狱而已,其实知县职责大致可以归纳为10条:管理田丁,征收税赋,劝导农桑,兴修水利,维护礼制,兴学育人,审案断狱,赈灾恤贫,维持治安,镇压反叛。《清史稿·职官三·县》载知县之职责为“知县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看来要造福一方,当好忠君爱民的父母官,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大堂是知县办理公务的主要场所,在整个县衙署建筑中,规模最大,上限最高,是衙署的中心和主题建筑。堂前配有月台,象征着皇权的高贵,威仪万千。

平遥县衙大堂为五楹厅堂,中间三楹为公堂,正中后方屏风上绘山水朝阳图,屏前为官台,上方有官阁,也称“暖阁”。阁上方悬有匾额,书“明镜高悬”。该匾之语,似为历代官阁之通用语。“明镜高悬”之典故,首见于《西京杂记》(汉刘歆撰)卷三:“高祖初入咸阳宫,周行库府,金玉珍宝,不可称言。其尤惊异者……有方镜,广四尺,高五尺九寸,表里有明,人直来照之,影则倒见。以手扪心而来,则见肠胃五脏,历然无碍。人有疾病在内,掩心而照之,则知痛之所在。又有女子邪心,则胆张心动。秦始皇常以照宫人,胆张心动者则杀之。”后人则以“明镜高悬”比喻官吏执法严明,判案公正,或办事明察秋毫,公平无私。官台是权威的象征。延续至今的开会时所设的主席台,似也有此内涵。座谈会则不设主席台,以示人人平等,可畅听欲言。类似习俗,盖出于此。

官台上设案,上置“文房四宝”、火签筒、惊堂木,官印盒置于右侧。当日知县升堂端坐,正好是升起朝阳的位置,表示日丽中天,王法公允。观者对古人之设计构思,不禁油然而生钦佩之情。

大堂内陈列着七品正堂的部分仪仗,也称“执事”。按照清代规定“知县,青旗四,蓝伞一,青扇一,桐棍、皮槊各二,肃静牌二”。(《清史稿·舆服志四》)知县仪仗没有“回避”牌,因为封建社会的县衙,就是最基层的政权机构,知县的职责便是处理本邑各种事务,无回避百姓之理由,知县应“与小民朝夕相处,勿使隔绝不通也”。(丁日昌《牧令辑要》第七卷)知府以上官吏,一般不直接受理民事,出巡时才有资格用“回避”牌。

大堂内东西两侧分别为“钱粮库”和“武备库”。

大堂外东侧是“赞政亭”。赞者参也,赞政亭也即参政之所。知县常在这里接待各里坊耆老、乡绅等地方上有名望的人和告老还乡的官员等,以示“体恤民情”,实则为官吏同地方势力结盟之所。但清代不准未仕之有功名者过问政事。清顺治九年(1652)诏曰:“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大堂外西侧是“銮驾库”。銮驾是皇帝仪仗的别称,区区县衙,何来銮驾?查明洪武年间“迎接诏赦仪”规定:“凡遣使开读诏赦,本处官具龙亭、仪仗、鼓乐出郭迎。”(《明史·卷五十六》)因此各府、州、县都要准备迎接和导引“圣诏”的龙亭和仪仗。而这种仪仗即仿制皇宫之銮驾。平时不用,存放于銮驾库。清代仍沿用这种礼制。“銮驾库”之设置,当源于此。

大堂背后之二堂,自成四合院落,且同后面内宅相通,所以二堂院门也称宅门。看门差役称“门禁”,也叫“门子”。门子日夜值守,闲人免进,有事求见大老爷,须烦门子通禀。清代门子年俸银六两,但许多来访者为求方便,常赏其小费,这个职务当然是肥缺了。现代人讲“走门子”一词,恐出于此。

知县除每日上午辰时(九时左右)升大堂署理公务外,其余时间主要在二堂办公,处理日常公务,个别召见下属,秘密询问案件,会见来客等,所以这里没有大堂那种森严的气氛。引人注目的是二堂后墙东侧的一块“除暴安良”匾额,是清光绪八年(1882)邑人王希闵送给时任知县锡良的。此匾为原物,一直藏在二堂顶棚内,近年翻修二堂屋顶时才发现。这里有一段故事:锡良字清弼,蒙古镶蓝旗进士,光绪六年(1880)任平遥县知县,光绪八年(1882)调任阳曲县知县,同知衔。后因屡有政绩,升迁京官,光绪二十六年(1900)闰八月由湖南布政使升任山西巡抚。光绪七年(1881)冬,平遥县落邑村古董商人王希闵,在走村串户收买古董时,收到一副“铜”象棋,实际是纯黄金制作的,可谓一夜暴富。村中几名无赖听到风声,夜入王宅蒙面抢劫,未能得手。留下匿名信一封,威胁其交出象棋,否则将招来灭门之祸。

王希闵急奔县衙告状后,锡良派人微服私访,反复查证分析,并派人蹲守,终于将这帮恶徒擒获,并审出他们以往犯下的累累罪行,对他们课以重刑,百姓无不拍手称快。王希闵更是感动不已,于光绪八年(1882)正月县衙开印后恭送此匾。

东侧墙上悬挂的“张仲遗风”匾,也是原物。是民国初年百姓赠给县知事(县长)吴洁己的。

二堂内东西耳房分别为“简房”、“招房”。

“简房”为县丞的办公处所。县丞为知县之助手,正八品。室内现陈列清代县衙作息制度,知县丁忧、俸满、封印制度。旧时父母亡故,子女需回家守孝三年(实为二十七个月),称做“丁忧”。为官者若遇父母亡故之事,需申报吏部开缺,居丧期满后,吏部将视情况而重新安排工作。汉民族之儒礼以孝为本(百善孝为先),所以丁忧期间连科考都不准参加,否则治罪。如子女身为武职,遇有紧急军情,或国难当头,或皇帝诏准,方得以“忠孝不能两全”而遥拜致祭。这里充分体现了封建社会中,汉民族儒教礼制对人们道德行为的规范。

“俸满”即指明清时代官吏任职满一定年限,则依例升调的制度。《清会典·吏部七·文选清吏司四》:“京官以历俸二年为俸满,外官以历俸三年为俸满,未俸满者不入俸深班推升。”

“封印”即知县每年春节前后有一个月的休假,届时,需停办公事而封印,封印日期由朝廷钦定。《清稗类钞·十二月封印》:“京师大小官署,例于每年十二月之十九、二十、二十一,三日之内,由钦天监选择吉期吉时,照例封印,颁示天下,一体遵行。”

二堂内西耳房为“招房”,旧时为典史的办公场所。明清时代的典史无官品,即“未入流”。“掌稽检狱囚。无丞、簿,兼领其事”。(《清史稿·职官三》)典史职品虽小,但一般都由地方上之“闻人”充任。俗称衙门中的“四爷”(排在知县、丞、主簿之后)。有时知县外出或在封印期间,则由典史代行职权。清代已不设主簿,使典史的权力更加膨胀。有一首《十字令》,专门描写典史之虎威:

一命之荣称得,二片板子拖得。

三十俸银领得,四乡地保传得。

五下嘴巴打得,六角文书发得。

七品堂官靠得,八字衙门开得。

九品补服借得,十分高兴不得。

典史出身杂流,常易专权,清代科举出身的知县对其提防甚紧,宁可信任师爷、书吏,不敢倚重典史。

“招房”现今向人们展示、介绍了清代的“养廉银”制度。清初官吏薪俸低微,难以维持生计。一品大员年俸银180两,正七品知县年俸银才45两。以权谋私、挪借公款之弊难以根治。雍正二年(1724),雍正皇帝批准山西巡抚诺敏的奏请,把全国各地官府“火耗银”,全部收归国库,按官品补贴发给,以资养廉,故称“养廉银”。不在任就没有了,相当于当今的“职务补贴”。正七品知县养廉银每年为400两~2000两。根据县邑大小、赋税总额等拉开档次。官居边塞或不开化地区(少数民族居住区)者从优,也算一种激励机制吧。

二堂外两旁,分别是“钱谷师爷”房和“刑名师爷”房。

“师爷”既非官也非吏,是清代官僚制度产生的一种特殊名目,实为长官的“幕友”,类似春秋战国时期的“门人”、“食客”。清代从督抚衙门到州县官署,无处不有。他们有着比官吏更为显赫的声望和地位。他们没有正式的行政职务,但实际上掌管着衙门中案件的审判。县太爷称他们为“西宾”,他们尊县太爷为“东翁”、“东家”。吏役、百姓尊县太爷为老爷,尊称这些幕友为“师爷”。

穿过二堂即为内宅,内宅是明清时期知县的生活区,正房五楹,中间三楹为客厅,两侧套间各一楹,为书斋及卧室。客厅中正面悬挂匾额,上书“慎勉堂”,落款为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知县杨廷谟。其实这个堂名是布展者无视历史的编造。清光绪八年(1882)《平遥县志》中,载有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杨廷谟为修县志所作的《重修平遥县志序》,文中结尾落款是“万历四十八年(1620)岁在庚申孟秋吉旦。敕授文林郎知平遥县事上谷杨廷谟沐手谨书于忠爱堂中”。杨廷谟当时的书斋称“忠爱堂”,即忠君爱民之意,符合封建社会为官者之铭。其实布展者当时若能稍微注意一下历史考证,就不会出此笑话了。

据《清稗类钞》云,明清两代,知县一律易地为官,不得携带家眷。至清乾隆年间,皇帝才诏令此规可破。因此以往知县五百里外易地为官,知府以上需到千里之外,就连教谕、训导也不得在本“府”境内任职。家眷也一般不得到任所探视,加之社会观念封闭,知县在处理公务之余,只能在这块小天地里看书、做文、吟诗、抚琴,生活单调枯燥,难享天伦之乐。不像当今之易地为官,每周五回府,周一上任,甚至每日驱车回家,早出晚归,充分发挥了现代化交通工具的优势,体会不到封建时代易地为官者的苦衷。

内宅的东、西房为客房,有上峰莅临或同窗同科谊友来访,可做留宿之所。但上级送公文的信使,则只能送至二堂,不得步入内宅,更不能留宿内宅,只能在“寅宾馆”或“公馆”食宿,这大概也是一种等级制度吧。

平遥县衙中轴线上的最后一座建筑是“大仙楼”,上面供奉着守印大仙,即狐仙。清代官衙奉狐仙为守印大仙,不知何故。守印大仙木主为红底金字加云饰牌,带须弥座,外置神龛。

大仙楼是平遥县衙中仅存的原建筑物,故而地势偏低。原名观云楼,即知县每日茶余饭后观察四乡天气云晴之所,反映了古代平遥农业在封建经济中的地位。清代改称大仙楼。

县衙中轴线建筑,除仪门内至大堂的石牌坊外,尽管复建时出现了一些有悖于历史的错误,但基本上都重建起来了,重建历史遗址是很难不出错误的。根据旧县志图示,西侧还有牢狱、督捕厅、洪善驿、马王庙等尚未重修。东侧的土地祠、酂侯庙、粮厅、花厅、壮班房等已重修完毕,并向游人开放。

“壮班房”以及大堂月台下原有的“差役房”(东西对称,现暂未复建),是县衙里“三班衙役”之住所。所谓“三班”即皂班、快班、壮班。虽然都是衙署之差役,但其分工不同。皂班即皂隶,主司站堂、报事、行杖等内职。清代平遥县衙皂隶编制为知县用皂隶16名,县丞用皂隶四名,典史属下皂隶4名,洪善驿皂隶2名,接递甲皂20名。每名皂隶年工食银一律6两。快班即捕快,也分步快和马快,负责缉捕人犯。清代平遥县署设捕快8名,年工食银及草料银共134.4两。壮班即民壮,每年由当地百姓中轮派青壮年担任,主要职责是维持地方治安及衙署内劳务。每人年工食银6两。

除此之外,明清两代平遥县衙还有狱卒、轿夫、灯夫、禁卒、伞扇夫、库子、斗级、仵作(法医)等杂役,工食银也是每人每年6两。

“三班衙役”和杂役,其地位比胥吏更低,除壮班为良民百姓派子弟轮流服役外,一律被社会视为*役,投充者多为当地市井无赖。清代规定差役不得与良民结婚,其子孙三代不得参加科举考试,更不得做官。所以许多家族规定子孙不准充当差役,否则要削其族籍,不准入祠入谱。

差役们工薪低,待遇差,更无“养廉银”之说。但他们凭着手中的“传票”、“铁链”为本钱,在缉捕人犯、堂上行杖、押解犯人、查赃、催科、验尸等执行公务时,可以到处敲诈勒索百姓。真是“权之所至,不在大小”。清朝的纪晓岚说:“在百姓眼里,差役只比天子差一等而已。”清方大湜在《平平言》中列举捕役八大害:“豢贼分肥,纵贼殃民,勒索事主,妄拿平民,私刑吊拷,私起赃物,侵剥盗贼。”捕役们常用“贼开花”的招数,即有盗案发生时,信口诬指些殷实人家为窝主,顺便拘押,逼迫他们出钱“洗贼名”。也有借“起赃”为名去翻箱倒柜,顺手牵羊,甚于盗贼。更有甚者,收盗贼为徒,三七分成。

通过对平遥县明清两代旧县衙的开发研究,可以看到封建社会里,县级政权机构是直接接触老百姓的,其统治得力与否,关系着整个天下的稳定。明清两代在县级行政统治方面已有了一整套完善的经验了。首先是加强了正印官的权力,尽管下面设有佐贰官,如县丞、教谕等,各有所司,但政权最后都要统归于知县。官、吏、役等的等级特别森严,不许混淆。其次是从千百年的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办事机构,“三班六房”各司其职,还可聘用幕友,以保证知县统治权的有效运用。对办事机构中的官吏之职责、招聘、任期、役满出路等都有明确的规定。第三是制订了完整的基层政权的法规条令。除《会典》、《则例》中的有关条款外,清朝政府还特别编修了《州县事宜》、《牧令书》等,是专门针对州官、县官的政书,对州县正印官进行约束规范,使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清代县级行政组织,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完备的阶段。

山西文化有哪些

说到山西文化,首先要提的是三晋文化,山西历史从旧石器时代发端,历经尧舜禹和夏商周

数千年的演进,到晋国和三晋时期已经形成有别于其他地域文化的显著特征。

春秋战国时期,山西成为战国法家、纵横家、名辩家和兵家的发源地,也是先秦早期儒家的重要支脉,由此形成蔚为大观的三晋儒学。这些进步思潮同处于百家争鸣的时代,不仅有相互的砥砺和激荡,也有相互的补充和促进,共同创造了具有进步特色的三晋文化。

三晋文化中又诞生出出晋商文化晋商是指山西(中国中原地区的一个省)商人,山西的简称为“晋”。晋商首创了中国历史上票号。“票号”是当时商人通商的一种方式,商路遥远,汇通天下,曾在中国历史上显赫一时。直至如今还传颂着“山西人善于经商、善于理财”的说法。

饮食文化,以面食为主

历史文化

山西,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在这片土地上,10万年前就有人类生息繁衍,西侯度文化和丁村文化遗址表明,早在旧石器时代就已有了人类在这里繁衍生息。周朝时,山西是唐国的领地。后来唐叔虞的儿子燮父因唐国临晋水,改国号为晋。春秋时,山西是五霸之一的晋国。公元前403年韩康子和魏桓子与赵襄子三国分晋,从晋分出的韩、赵、魏三国,与秦、楚、齐、燕并称为战国七雄。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山西设有太原、上党、河东、雁门、代郡等五郡。到隋时,太原是黄河流域仅次于长安和洛阳的第三大城市。隋末,李渊父子起兵于太原,建都长安后,把太原尊为“北都”,意即“别都”。五代时期,后唐、后晋、后汉和北汉都是以山西为根据地起家。在中国封建社会期间,山西的地位举足轻重,而且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越是乱世越是显得重要,谁拥有了山西,谁就可以称雄天下。所以,清人顾祖禹在《读史方舆纪要》中指出:天下形势,必有取于山西。金元时期,山西的经济、文化在中国北部居领先地位。明代时,设山西行中书省于太原,后改为承宣布政使司,统管山西五府三州。清代,开始称为山西。山西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拥有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迄今为止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达三千年之久,素有“中国古代文化博物馆”之美称,还被誉为“华夏文明的摇篮”。“精卫填海”、“女娲补天”、“禹凿孟门”的传说就发生在山西。中国上古时代的三个帝王尧、舜、禹均在山西南部建都,为“尧都平阳(今临汾市)”、“舜都蒲坂(今永济市)”、“禹都安邑(今夏县)”。春秋时期,晋文公重耳是春秋五霸之一。北魏时,大同(当时称平城)曾作为北魏的都城名重一时。省会城市太原,被誉为“龙脉”所在地,向来乃兵家必争之地,隋朝末年,李渊父子起兵晋阳(今太原市),继而夺取长安,建立唐朝,后把太原定为大唐帝国的北都。元末明初,中原连年战乱,灾荒频繁,而山西尤其是晋南一带,经济繁荣,人口稠密,成为明初向外移民的主要地区。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内,山西曾向外移民十几次。洪洞县大槐树是当时一个主要移民站。全国不少地方流传的“问我祖先在何处,山西洪洞大槐树”,即由此而来。明清时期,晋商和山西票号的崛起,著称中外。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以后,山西的经济、文化发展受到严重破坏。但是,山西人民英勇地抗击了外敌的侵略。特别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山西人民进行了更加顽强的斗争,在三晋大地上谱写了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平型关大捷、百团大战、上党战役永垂青史。1949年4月,全省解放。9月,成立了山西省人民政府,从此揭开了山西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新篇章。几十年来,山西人民为全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为重大贡献。黄河流经山西,孕育了无数英雄豪杰、仁人志士。在中国的各个历史时期,山西曾涌现出众多政治家、军事家、科学家、文学家、历史学家。最著名的有春秋时期的霸主之一晋文公重耳,有中国唯一的女皇帝、唐代杰出的政治家武则天,有白袍将军薛仁贵,有中国的“武圣”、三国时期名将关羽、张辽,有唐朝名相狄仁杰、裴度,有抗击匈奴而名垂青史的汉朝名将卫青、霍去病,有创立“制图六体”的西晋地图学家裴秀,有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有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王勃、王之涣、王维、王昌龄,唐代著名的文学家、哲学家、政治改革家柳宗元,有宋朝著名政治家司马光、有金朝文学家、诗人元好问,有元曲四大家中的三位著名戏曲家关汉卿、白朴、郑光祖,有明末清初的思想家、文学家、医学家、书画家傅山,被嘉靖帝誉为“天下直臣”的高金,清末维新派戊戌六君子之一的杨深秀,十大名将中的徐向前、傅作义等。山西,人杰地灵,代不乏人。而其中晋商的足迹更是踏遍华夏、享誉全球。

民俗风情

婚嫁:朔州人婚嫁,同其他地方一样,一般都凭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尽管时代变迁,移风易俗,但大体仍沿旧习,特别是农村,重要礼仪程式,墨守成规,至今未变,大致都须经相亲、订婚、结婚、回门四个步骤。相亲:媒人为男女提亲,介绍双方的情况,如年龄、属相、生辰、人品、长相,以及家庭经济状况和父母为人等。两家权衡条件,集众人商议后,有意结亲者,男子随媒人到女家相看。双方同意,即约时间,再邀女方到男家相看,中意者便留在男方家吃饭,默允可商婚事,相看不中意即离去。订婚:经媒人在男女两家之间多次说合,确定彩礼和嫁妆,妇方交换儿女生辰八字,择吉日行订婚礼,男方送“食盒”和部分彩礼给女方,并设宴庆贺。次日女方设宴请男方。之后,择日领取结婚证,有的还出外旅游,成婚后,男女互赠些服装,称换夏或换冬。结婚:迎娶前一月行聘礼,俗称“下茶”,男方使媒人将“新娘”出聘时所穿衣物(内衣)及“水礼”(米、面、肉)送至女家,并通知娶期。之后,男女方的至亲各自请未来的新郎、新娘到家吃饭,谓之“吃喜头饭”。娶亲的前一日,亲朋皆来,俗称“待人”,有的请“鼓匠”助兴,所以又称为“安鼓”,晚上男女各自在自家吃“翻身饼”。迎娶日,男女家一大早炸油糕吃,称“吃喜糕”。早饭后,男方奏鼓乐、抬花轿(有的用马车或骡驮轿,现在基本上用汽车)到女家迎娶。一般由男方舅舅、妗子娶亲。新郎要给新娘带去一根红裤带,名曰:"喜结良缘";带去一个瓶子,瓶中插一棵葱,谓之"生根立后";带五根肋骨的猪肉或羊肉一块,叫做"离娘肉"、"五方喜庆",娶亲回来时,男方要把其中的二根肋骨带回,表示婚后夫妻和睦,名曰:"筋骨不离".女方设茶水、糖果、糕点等招待迎娶者。新娘换上男方带来的衣服(一般为红绵衣、绵裤),向父母拜别后,由胞妹掺扶上轿(车).同行人有送新的,开箱子的,后有“贺堂”(又称圆饭)者随行,按事先择好的时辰进入男家。到男家后,新娘由搀亲者搀引,踏"红毡"进入新房,并为"贺堂"者"烧茶",吃"进门饭".正午新郎、新娘拜天地,礼毕即开始宴席,名曰:“坐席”。席间新郎新娘要向来宾敬酒,行礼,认大小。晚上由新郎姐夫主持闹洞房仪式,俗称“倒宝壶”,让新郎新娘说绕口令,猜谜语,说笑话取笑,后夫妻吃对面饭,深夜方毕。第二天一早,新郎新娘向亲戚朋友行礼,称:“拜人”(有的地方在拜天地后举行),并由受拜方出礼钱表示祝贺。回门:一般在结婚典礼的次日,女家派人和车,亲邀新郎新娘回门,设宴款待新郎新娘及女方亲朋好友,席间向来宾敬酒,行礼,认大小,当晚或第二天返回。婚后第四日,女随婿省亲,称为“住对月”或“住四六”。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朔州的婚礼风俗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礼节从简。丧葬:古代朔州的丧葬礼仪程序极其繁琐,一般可分为小敛、大敛、烧纸、送灯、辞灵、出殡、复二等。人亡后着寿衣,打破一孔窗户纸,扶户门板上,停于后杭,杀"倒头鸡",头下烧纸、点灯、上香致祭,子女放声号哭,此为小敛。然后贴"殃状"并挂"告天纸"于街门外,讣告乡里。晚辈披麻戴孝,孝子戴重孝到人主(死者至亲)家稽首报丧。次日晚移尸入棺,俗称"入敛",尸体蒙红布,虚掩棺盖,停柩于堂屋,置供品,点长明灯,朝夕奠。亲友、族人、乡邻前往灵前烧纸吊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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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文化之根看晋祠,这里历史文化太深厚,来山西一定要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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