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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有哪些风俗习惯回族人必须知道的禁忌习俗宁夏的风俗习惯有哪些李自成手下有哪些大将回族的风俗习惯:回族必须知道的禁忌习俗。
回族作为中华大家庭的一员,在长期吸收伊斯兰文化、阿拉伯文化、波斯文化、中国汉文化等多种文化因素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独特的风俗习惯,成为传统与现实、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相衔接的基本民族文化。回族的通用语言是汉语,第二语言是阿拉伯语,在回族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日常交流和宗教活动中,回族保留了大量的阿拉伯语和波斯语词汇。
回族的这些禁忌习俗一定要知道。
回族禁忌习俗主要有三大类:
饮食方面,禁止猪、狗、驴、骡、马、猫及一切凶猛的动物,自行死亡的牲畜,非穆斯林宰杀的动物,禁止吸烟饮酒;
信仰方面,禁止崇拜偶像等。
在社会行为方面,禁止高利贷和赌博。
一、回族禁猪习俗
是猪里回民最敏感的问题,也是回民习俗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长期以来,无论什么压力和阻力,回族禁猪禁食猪肉的习惯都没有改变。
第二,回民斋戒免死物等习俗。
在饮食方面,回族不仅禁食猪肉,还禁食狗、驴、骡等非反刍动物的肉,凶猛的动物以及自己死亡的牛、骆驼、羊等牲畜,所有动物、鸟、家禽、非穆斯林以及奉真主之名宰杀的动物等。
空腹血
在伊斯兰教产生之前,古代阿拉伯人把血缘视为宗教禁忌。他们认为人的灵魂存在于血液中,吃血是亵渎神明的。
禁食自我死亡
是人在生活中积累的一种经验,害怕食物中毒。后来被写成《古兰经》,带有宗教色彩。中国伊斯兰学者刘智解释斋戒和自死的规则时说:“自死不可食用有两个原因:第一,自死的东西一定有毒。第二,一切生物都有两重性,自然和性情。性善为命,性情则由肉身而生,贪恶好色,有厌人之心。因此,生物必须宰杀后再食用,才能去其肉。”
由于伊斯兰教的影响,回族经过长期的发展,非常注重饮食的选择。清代回族学者刘智在《天方至圣实录》一书中指出:“六畜中,能赶不能吃的有三种,包括马、骡、驴;两个能赶又能吃的人,骆驼和牛也;唯能食而不能驱者,羊也。”这逐渐形成了回民不吃死东西和血的习惯,也形成了不吃马、骡、驴肉的习惯。现在的回民都不吃那些脾气坏的,喜欢吃秽物,形状怪异,眼神暴戾,牙齿锯,爪子勾,生肉的。如虎、狼、豹、浣熊、狮子、猿、猴、猫、鹰、猫头鹰、刺猬、熊、蛇、青蛙、黄鼠等。这些东西都不要吃,除非你拼命保命,可以少吃点维持生命,但是吃不饱。
对于回族可以食用的畜禽,如牛、羊、骆驼、鹿、鸡、鸭、鹅、鸽子、鹌鹑、兔子等。他们还应该请懂得屠宰动物的规章制度的阿里人或穆斯林来屠宰,从而形成一种定制的屠宰,即在屠宰之前,要洗大洗小。比如宰杀牛、羊、骆驼,必须用绳子绑两条前腿和一条后腿。并把这些食用畜禽摆成头南、尾北、面朝西的姿势。宰杀动物时,一定要先默念神的名字,俗称“道台斯米耶”:“比司敏,安拉比阿克巴!”即:“以真主的名义,真主是最伟大的!”然后切下畜禽的食道、血管、气管,清洗血液后剥皮或拔毛。禁止用开水烫伤皮肤和头发。回族不吃非穆斯林宰杀的牛、羊、鸡等牲畜。
回族人屠宰动物的特殊习惯自古以来就没有改变过。到了元朝,成吉思汗开始颁布一项重要的禁令,严格禁止割喉杀羊。凡是杀羊的,必须按照蒙古人的破肚法宰杀,违者处以死刑。在元太宗窝阔台和元世祖忽必烈仍然坚持这一禁令。由于回民有祭祀动物的习俗,这一禁令遭到回民的抵制和反对。他们不向朝廷进贡,迫使统治者收回禁令。
回民吃海中动物也很讲究。它们不吃形状不良的水族馆鳞、螃蟹、鲨鱼、鲸鱼和鲽鱼,也不吃吃小鱼的大鱼。吃有头、有尾、有刺、腹部有翅、身上有鳞的鱼。如鲤鱼、鲫鱼、草、链等鱼类。这些鱼吃的时候不宰杀。人们认为鱼的血气在水中,但没有水就没有血气。更重要的是,穆罕默德曾经说过,“我们可以吃两种不被宰杀的动物:鱼和蚱蜢。”一般回民不怎么吃鸽子肉。传说鸽子保护了穆罕默德,所以回族中有“吃鸽子肉要用金刀宰”的说法。
第三,回族禁止吸烟和饮酒的习俗
回族人不喝酒,家里也不准备酒具。家里的客人都不上酒。有时,为了接待客人,在宴会上别人敬酒碰杯时,回族人用水、橙汁、高橙等饮料代替。有些回族人不愿意和喝酒的人一起吃饭。回民没有猪那么讨厌酒。城市里的回民现在也喝酒,不过都是背着父母去喝。
回族禁酒主要是受伊斯兰教的影响,因为伊斯兰教严禁饮酒。古代阿拉伯人有饮酒的习惯。公元622年,穆罕默德从麦加搬到麦地那后,遇到了几个酒徒。起初,有人问穆罕默德是否会允许。穆罕默德回答说:“他们问你喝酒赌博的事,你说其中必有大罪,对大家都有好处,但弊大于利。”没有明确禁止饮酒。后来有人继续喝,劝也不听。喝醉后呕吐,胡言乱语,不能礼拜,等等。
穆罕默德说:“信徒们!不要在你喝醉的时候崇拜,直到你知道你在说什么。”也就是说,周外还是可以喝的。后来喝酒的人继续喝,喝多了就打人,伤害别人和东西,互相成了仇人。穆罕默德下令用蜜枣和鞭子抽打饮酒者。在阿布比尔克尔的时代,喝酒的人被鞭打40下,后来又被鞭打80下。最后,先知开始实施禁令,以安拉《古兰经》的名义写道:“信徒们!喝酒、赌博、要签证都只是不雅的行为,只是魔鬼的行为,所以远离,这样你才能成功。魔鬼只希望你们因为喝酒赌博而互相仇恨。”
由于《古兰经》的影响,回民严格禁酒,别无选择。长期以来,我养成了不喝酒的好习惯,也意识到了酒精的危害。笔者调查期间,回民认为酒是麻醉性饮料,饮酒不仅有害健康,而且历史和现实中,因饮酒耽误国家大事、失去家园、丢掉性命、违法乱纪、作恶多端、败坏名声的事例数不胜数。所以回族人认为喝酒是不光彩的,不合适的,必须严格禁止。从小教育孩子,不要喝酒。现在回族禁止白酒,利口酒,啤酒。
回族人也不抽烟,认为抽烟,尤其是抽鸦片是犯罪。所以过去很少有回民吸鸦片,“百里无事”,男女老少都知道它的毒。所以长辈经常对晚辈进行劝导教育,女人经常敲响警钟。比如有一句回族的民间歌谣,就是一个女人劝郎不要抽鸦片:“你不要抽洋烟,抽吧,花钱。年纪大了会吃苦,一会儿疼,一会儿累,一会儿困,一会儿走在别人前面,没人听你的。”抽香烟的穆斯林不多。即使有,大多数也是ar
现在,当涉及到婚礼和其他节日的时候,我们应该适当地准备一些香烟来招待我们的兄弟和国家。穆斯林不抽烟,这是卫生习惯。他们认为吸烟是痰多,肮脏,不卫生;第二,吸烟会引起肺癌等疾病,对人的健康非常有害。这是很科学的。第三,抽烟的人寿命短。据有关专家统计,25岁以上的人每天吸40支烟,平均寿命比不吸烟的人短8年,所以回族人不爱吸烟。一些回族老人也反对其他人在他们的礼拜场所吸烟。著名记者范长江在《在中国的西北角》中说:“但是在人事上,汉人是弱小的,他们的衣服是破烂的,他们那张鸦片滥用后的淡黄色的脸,挂在大多数汉人的头上!凡是身体强壮、衣着整洁、骑着高大的骡子或马的人都会回来。”
因为回族人不抽烟不喝酒,都是满脸通红,帅,壮,不吐口水,不喘气。甚至老年人也能像往常一样骑自行车和参加劳动。所以长寿老人很多。在1983年的人口普查中,宁夏共有22位百岁老人,其中回族有22位,回族人口不到总人口的三分之一。
四。回族被禁止签名、赌博和崇拜偶像。
禁止回族签名、赌博、拜偶像。自古以来,男女老少都不允许阴阳师、算命师自己算命,或者别人算命。他们不信风水阴宅,不问仙方,驱鬼治病,等等。认为穆斯林的求签证、算命等。都是不正当的污秽行为。因为回族受伊斯兰教的影响,相信人的命运是真主安排的,一切由真主决定,所以不搞其他迷信活动。
禁止回族崇拜任何偶像。在回族聚居的村落,一般没有人头雕像。家里禁止摆放人和动物,墙上也不愿意挂人头像,只挂山水画。有些回族人挂着人或动物的画像,但他们崇拜时,会用一张白纸遮住画像的眼睛。因为回族人只信神而不信其他一切神,不崇拜一切偶像,所以养成了不把偶像放在家里的习惯。
穆斯林也禁止赌博,认为赌博对自己、他人和社会都是有害的,赌博是“双重目的”。他们赚的钱是不劳而获的,是不义之财。过去,一些回族人玩赌博。结果,他们的家庭被摧毁,他们的妻子被拆散。建国前有一首回族民歌,形象地表现了“十人戏九人穷”的命运。比如“腰弯如笼圈,头枕半砖,底盖洞毡”。
回民中,如果发现赌博,邻居劝,父母用棍子打。因为回民都是反对赌博的,所以现在回民中玩赌博的人很少。
回民也忌讳高利贷,认为高利贷是不允许的,但现在民间也有人实行变通。此外,禁止穆斯林拿食物开玩笑;禁止女性露出乳房和手臂;避免汉人向回民家借餐具;回民还禁止男性佩戴金饰、过度装饰、扎绿、拔去部分眉毛等等。
回族的“见面礼”习俗是什么
俗,“和合三分”。无论回族,男女老少,见面打招呼时,一般都用一句问候语,也叫见面语。次强调见面礼仪的重要性,说“如果你觉得有安全感,就应该比他回答得更好。”一般来说,问候是由先说“平安,两只眼睛,阿莱库木”的送礼者来说,表示主会给你平安,而回答者说“我的眼睛,两只眼睛”,表示神也会给你平安。这种风俗文化起源于阿拉伯。根据宗教传说,易卜拉欣和他的妻子在晚年得到了一个“儿子”。天使事先告诉他“两只彩色的眼睛”,从此人们纷纷效仿。在穆罕默德传教期间,这一习俗开始流行,并被视为“神圣之举”。阿拉伯人和人
宁夏、甘肃、青海等地的一些回族人把问候语简称为“两眼彩”。回民见面,发件人说“两眼彩”,回民说“两眼彩”。《古兰经》,《西域番国志》在回忆穆斯林见面的礼仪时,他们说:“我们见面时,根本没有什么礼仪,只有鞠躬和鞠躬,而‘萨利玛马里’两个字只是”。“萨利马力”的意思是“有两只眼睛来图书馆”和“只有鞠躬”。回民说“有两眼两眼”,微微鞠躬。这说明回族的见面礼早已成为一种习惯。
说到相互“色眯眯”还是有很多要注意的。一般是晚辈先给长辈“两眼放光”。同行的亲朋好友见面,年轻人给年长的人“两眼放光”。教民遇到Atsu,教民先给“两眼颜色”。客人见主人,客人先给“两眼颜色”。如果是外出,先把注意力放在留在当地的人身上。骑手先给了行人一个“两眼”。先给男女“两眼”。先给夫妻“两只眼睛”。在西北的一些地方,是女人对彼此有两眼一抹黑。少数人先给很多人“两眼”。如果一个人去清真寺或者遇到婚礼,他应该对大多数人喊“两眼有色”,大多数人听到什么都会有所反应。这样,少数人就不会再给所有人同样的眼神了。
回族人互相说“两眼同色”时,也会握手。有些地方,回族人把右手放在胸前,微微鞠躬,表示发自内心的对对方的尊重,真诚地祝福对方。
在一些地方,回族人双手握拳或平举双手,以示友善和庄重。还有回民,给“两眼彩”时伸出右手,互相握手。左手碰对方右臂,表示关系很亲密,像一家人。如果有人出门遇到一个不认识的回族人,跟他们打招呼,对方就知道你也是回族人。有什么事就热心帮忙。
回民反对说“有两只眼睛是彩色的”时,就摇头:高兴,开心,哈哈等等。年轻人不“盯着老人看”被认为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受到人们的鄙视和议论。听到别人给“两眼有颜色”却不回“两眼有颜色”,被认为是傲慢无礼的行为,被大家辱骂过。
回族人不裸身相见,不上厕所,不拜神,都不说“两眼”。遇到汉族等其他不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同胞,只握手问好,不“打情骂俏”。回族男女有两眼不握手。
回族人的问候不仅仅是见面就说,有时候还会互相说“两眼变色”。一些离家在外的回族人在给长辈和老人写信时,会在问候语上写上“代表‘两只彩色的眼睛’的问候”。
现在,在庆祝回族节日和举行宗教会议时,有关的回族人在说话时也说“两只彩色的眼睛”,简称“彩蓝”,这使回族人感到一种亲切感。
回族有哪些习俗?有什么意义?
服装习俗:
回族的服饰与汉族基本相同,但区别主要体现在头饰上。回族男子多戴白色或黑褐色无喙帽。妇女戴盖头,尤其是在中国西北地区:女孩和新婚夫妇穿绿色,中年妇女穿黑色,青色和老年妇女穿白色。回族男性喜欢在节日或婚丧嫁娶时戴小白帽,女性则戴前端遮下巴、背面垂肩的披肩。
饮食习俗:
在饮食上,回族一般吃牛、羊、骆驼等反刍的偶蹄类草食动物,不吃马、驴、骡、猪、狗肉,不吃动物血和自杀动物。尤其是禁食猪肉。回族讲究饮食卫生,讲究淋浴和洗漱。走进农村回族干净整洁的房屋,经常可以看到门后的横梁上挂着一个水缸,下面有一个浅坑通向下水道,人们经常在这里洗澡、打扫卫生。平时洗脸、洗手时,用汤瓶代替脸盆。汤瓶,又称洗锅,最早是从阿拉伯传入的。现在城市里的清真餐厅,经常会挂一个清真的木牌,上面有一个“汤瓶”的图片。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在汤帆F上加上一根“老虎画白”或阿拉伯语的“真理”,以表明这是一种正宗的伊斯兰文化。回族忌吃猪肉、狗肉、马肉、驴肉、骡肉,不吃非穆斯林宰杀的东西。其他人被禁止在自己家里抽烟喝酒;食物是禁止开玩笑的,不能用禁食来比喻。
如果你无法形容辣椒的颜色像血一样红;禁止在人前袒胸露臂;在所有人饮用的井和泉中,不准牲畜饮用,也不准任何人在附近洗脸或洗衣服。喝水前一定要洗手。水容器中剩余的水不能倒回井中。回族在日常饮食中非常注重卫生。只要有可能,他们应该在饭前饭后用流动的水洗手。大多数回族人不抽烟不喝酒。吃饭时,他们的长辈应该坐在前面的桌子上。晚辈不能和长辈坐在炕上,必须坐在炕沿或地上的凳子上。
另外,不能舀水,也不能舀饭。回族是一个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伊斯兰教是讲究卫生的宗教,讲究卫生,有一定的饮食禁忌。最重要的禁忌源于《哈烈志》的规定,即:死动物、放血、猪肉、奉真主之名宰杀的动物、酒精。伊斯兰教之所以禁止信徒食用和使用这些东西,是因为他们“重视人的精神纯洁和身体安全”。
动物不会因为疾病、衰老或中毒而自杀或死亡;血液是输送身体所需各种营养物质的通道,往往存在有害物质;猪丑,不选饮食,懒。
这三类都属于不洁,所以不应该吃。至于禁食“奉真主之名宰杀的牲畜”,那是因为当时多神教徒宰杀牲畜时,要念诵他们偶像的名字。为了从思想上消灭一切形式的多神教,伊斯兰教禁止食用以偶像名义宰杀的动物,并要求信徒在宰杀动物时念诵安拉的名字以示区别。至于酒,在伊斯兰教早期,只限于不喝醉。后来因为有人喝醉了,耽误了生意,影响了团结,就宣布禁止喝酒。
伊斯兰教关于饮食的禁忌是每个穆斯林都必须遵守的教规。久而久之,教规的内容逐渐成为信仰它的各族成员的饮食习惯。对于一个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来说,这已经成为这个国家传统生活方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世界上所有信仰伊斯兰教的个人和国家都禁食猪肉。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东乡族、塔塔尔族、乌孜别克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塔吉克族、保安族等十个少数民族都遵守这一习惯。因此,虽然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个别成员已经放弃了他们的宗教信仰,但仍然很难改变他们从祖先那里继承的这种生活标准。现在,伊斯兰饮食已经成为全世界十几亿穆斯林共同的生活习惯,这是民族的,也是国际的。穆斯林使用的“清真食品”的特点是不含猪肉、猪油、自杀动物肉、酒精或其他有毒物质。
宗教习俗:
我习惯在住处建一个“拜庙”,我就住在庙的周围。礼拜逐渐被统称为清真寺。“清真”是“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中文意译。“清真”一般解释为“干净、正宗”。以米饭和面条为主,吃牛、羊、鸡、鱼等。逢年过节“香油”“痱子”等油炸食品。回族人爱喝茶。招待客人时,要在茶里加入冰糖和红枣。穆斯林小吃享有很高的声誉。
服装:一般中年以上男性戴白帽子,穿白衬衫,黑马甲;妇女戴黑色、白色或绿色盖头,老年妇女喜欢穿黑色开衫和外套,农村妇女喜欢穿色彩鲜艳的衣服。
葬礼:土葬和快速土葬被广泛采用。一般早上死,中午埋;晚上死,第二天早上埋。请阿訇主持葬礼,将死者用白布包裹掩埋,用尸箱运至墓地。主要节日有开斋节、宰牲节和圣日。开斋节是伊斯兰教重要而盛大的节日,在伊斯兰历10月1日举行。在新疆,开斋节被称为肉食节,肉食节是波斯语,意为斋戒。穆斯林每年斋戒一个月。斋戒期间,穆斯林要在日出前吃好斋饭,可以吃饱喝足;从日出到日落,不准吃东西,不准喝水。
在斋月,穆斯林被要求克制所有自私的欲望。儿童、老人、病人和孕妇不能禁食。斋戒期满后,是开斋节。清晨,穆斯林聚集在清真寺进行礼拜,然后开始节日活动。宰牲节是伊斯兰教的传统节日,在每年伊斯兰教历的12月10日举行。Kubang的意思是牺牲和奉献。宰牲节又称宰牲节,是一个以宰杀和祭祀为特征的节日。回族人很讲卫生:饭前便后洗手;一般家庭都很干净,一尘不染;特别注意水源的卫生。所有供人饮用的井、泉禁止牲畜饮水,附近不准任何人洗衣、洗漱、洗澡。所有井都盖上了,取水前一定要洗手。水容器中剩余的水不能倒回井中。
禁忌:不吃未经穆斯林宰杀或处死的猪、狗、马、骡的肉,牲畜和家禽,或动物的血等。其他人被禁止在自己家里抽烟喝酒;吃馒头、煎饼、馕时,不要一坨一坨地吃,一定要掰成两块以上的小块;禁用美食笑话;不能用禁食来比喻,比如形容辣椒的颜色像血一样红等等;在人前袒胸露臂;避免背后中伤,说别人的缺点。
节日习俗:
回族有两大节日,即开斋节和宰牲节,源于伊斯兰教。斋戒是穆斯林“伊斯兰教五大支柱”之一。开斋节是斋戒到期的日子。一般来说,斋戒在回历的第九个月举行,开斋节在10月1日。宰牲节在开斋节后的第70天,回历的第10天举行。因为12月10日是前往麦加朝圣的最后一天,我们宰杀牛羊庆祝并举行晚宴。
摘要:宁夏回族历史渊源流长,最早可上溯唐末。“丝绸之路”从西汉初辟始,就一直是连接欧亚陆路交往的交通大动脉,宁夏正处在这条商路的必经地区。唐代盛世使丝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活跃,而当时同样强大且与唐接壤的大食国民、包括当地波斯人及已经改信伊斯兰的中亚各族穆斯林,在这支异常活跃的丝路商业大军中占很大的比重。为此,宁夏的生活禁忌主要还是回族的一些风俗居多,下面本文就为大家介绍宁夏的风俗禁忌,一起来看看吧!宁夏为全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区,回族人口最多(占全国回族总人数的1/5),密度最大,号称“中国的穆斯林省”。宁夏回族在宗教生活和风俗习惯方面严格和完整地恪守伊斯兰教规,具有独特的宗教习俗,心理状态和民族意识。
1.清真寺
回民按照其宗教信仰和民族传统,每当迁居新区,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建造本地区的清真寺,以便于做礼拜,进行各种宗教活动、沐浴、交流信息和商讨重大事情等。每逢纪念日,清真寺便成了穆斯林聚会的场所,届时会有《古兰经》教义、教律、教史及宗教故事的演讲。
2.禁忌
宁夏回族主食以面、米为主,在肉食方面禁忌颇多。
回民禁食猪肉,对这要求执行时极严格而自觉。并禁用猪皮制的皮鞋、皮衣、皮带。禁用猪鬃制的毛刷、牙刷、禁用猪油制的肥皂、香脂等。
回族禁食的食物,在兽类方面还有狗、狼、虎、驴、猫等;在禽类方面有鹰,鹞等。回族还禁食自死亡动物、动物血及禁止饮酒、赌博、拜像、求签等。
回族的饮食禁忌颇多,主要有:进入清真寺忌抽烟。忌食猪肉以及凡有犬齿且猎食其他动物的猛在语言上,对食用的畜禽忌说“肥”,而说“壮”;忌说“杀”,而说“宰”;忌说“肉”,而说“菜”,如“牛菜”“羊菜”。相互间不用禁忌物来比喻。回族民居内部的布局分配体现“以西为贵”,西房通常为才年人居住,西墙是老年人在家礼拜时面对的地方。当年老人做礼拜的时候,切忌旁人从正在礼拜的老人前面走过。回族婚姻一般实行族内婚,少数与其他民族通婚者,原则上要求对方随回族习俗生活。斋月一般不结婚。回族把人的去世称做“归真”,实行土葬、速葬、薄葬。土葬送葬时众亲友争抬“金匣”,不穿孝衣,不戴孝帽、黑纱,不哭丧,不鸣鞭炮,不搞吊孝活动。语言回族先民来自中亚细亚,波斯,阿拉伯等地,除了会讲汉语外,在民族和家庭内部仍保存波斯语或阿拉伯语词汇和短语。卫生干净是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特有习惯,因此,水房的设备,洗具,在清真寺及每一个穆斯林的家庭,都是必备的。回族在作礼拜时一般要洗浴,饭前便后也要洗手“小净”等。
饮食素有“塞上江南”之称的宁夏各族人民,以食大米和春小麦磨制的面粉为主。回民尤其喜好吃油香、麻花、馓子、油糕,这些油炸食物金黄透亮,香脆可口,是欢度“古尔邦节”、“开斋节”等不可缺少的佳品。
回族在饮食上有许多讲究和忌讳。这些习俗,盖源于伊斯兰教。例如,《古兰经》中说:“只禁戒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命而宰的动物。”平时,凡盛过这些禁忌食物的炊具、餐器也都不用、不接融。如果在旅途中或其它困难的条件下,借用汉族的锅,也必须用大火烧过一阵,方才使用。回民所吃的牛、羊、鸡、鸭等可食畜、禽,一般都请阿訇宰杀,在特殊情况下也请懂得宰牲戒规的回民宰杀。回族喜欢吃的菜肴有:蒸羊羔肉、手抓羊肉、羊肉泡馍、羊肉粉汤、黄焖羊肉、羊肉串、辣子炒鸡、烧鸡、烧牛肉、羊杂碎等,无不味道鲜美,各具一格。回族还有喝盖碗茶、糖茶的嗜好。当你到回民家里做客时,主人热情招待,首先给你沏一盅热呼呼的盖碗茶,越唱越感到清香爽口,明目益思,精神振奋。
回族的禁忌习俗,主要有三大类:在饮食方面,禁食猪、狗、驴、骡、马、猫及一切凶猛禽兽,自死的牲畜、动物以及非伊斯兰教徒宰的牲畜,禁止抽烟、喝酒等;
在信仰方面,禁止崇拜偶像等;在社会行为等方面,禁止放高利贷,玩赌等。下面就一些主要禁忌习俗的来源、发展等作一概要论述。
一、回族的禁猪习俗
猪是回族群众最为敏感的一个问题,也是回族风俗习惯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长期以来,无论遇到什么压力和阻力,始终未改变回族禁养猪,禁食猪肉的习惯。回族为什么禁食猪肉呢?这得从古阿拉伯的习俗说起。犹太教、伊斯兰教创立之前,在阿拉伯半岛就已经有禁食猪肉的习俗,因为阿拉伯半岛气候炎热,且多为沙漠,不利于猪的生长和发展,猪的传染病很多。所以当时阿拉伯半岛上的闪米特人以牧羊、驼为主,不养猪。古埃及人也视猪是不洁和厌恶之物。
二、回族禁食自死物及其他习俗
回族在饮食方面,除了禁食猪肉外,还禁食狗、驴、骡等不反刍动物的肉,禁食凶猛禽兽和自死的牛、驼、羊等牲畜,禁食一切动物与飞禽、家禽的血,禁食非穆斯林和诵非真主之名屠宰的动物等。回族这种严格的禁食习俗,也与伊斯兰教有很大关系,《古兰经》第五章第三节中强调指出:“对你们列为禁戒的是自死物、血、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抵死的、野兽吃剩下的动物,但宰后才吃的仍然可以,禁止你们吃神石上宰杀的??凡为势所迫,而无意犯罪的(虽吃禁物,毫无罪过),因为真主确实是至赦的,确实是至慈的。”禁食血液。在伊斯兰教还未产生之前,古阿拉伯人就把血液作为一种宗教禁忌。他们认为人的灵魂存在于血液之中,吃血是渎神行为。
三、回族禁烟酒习俗
回族不喝酒,在家里也不备酒具,家里来客人一律不摆酒,有时为了接待客人,在参加宴会时,别人敬酒和碰杯时,回族多以水、橘子汁、高橙等饮料代替。有些回族本身就不愿意和饮酒者同桌聚餐。回族对酒不像对猪那样憎恶,城市里的回民现在也有喝酒的,但他们都背过父母去喝。回族禁酒主要是受了伊斯兰教的影响,因为饮酒为伊斯兰教所严禁。古代阿拉伯人素有饮酒的习惯。公元622年,穆罕默德从麦加迁到麦地那以后,遇到几次喝酒的人,开始,有人去问穆罕默德许可不许可?穆罕默德回答说:“他们对于饮酒和赌博问你,你说其中都会有大罪,对人都有益处,而其害处比益处更大。”没有明确禁酒。后来有人继续喝酒,而且劝说不听,酒醉后呕吐、胡说,不能礼拜等等。穆罕默德说:“众信的人们哪!你们酒醉的时候不要作礼拜,直到你们知道自己所说的是什么话。”这就是说在礼拜外的时间还可以喝酒。后来饮酒者继续饮酒,且酒醉后,出手打人,伤害他人和物,并相互成为冤家。穆罕默德曾命令用蜜枣树枝和皮鞭抽打饮酒者。在阿布·伯克尔时代鞭笞饮酒者40鞭,后来鞭笞80鞭。最后穆圣开始下禁令,并且以安拉的名义写进《古兰经》:“众信的人们哪!饮酒、赌博、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恶魔惟愿你们因饮酒和赌博而互相仇恨。”
四、回族禁求签、玩赌、拜偶像习俗
回族禁止求签、玩赌、拜偶像。自古至今,男女老少均不让阴阳、算命先生给自己算命,也不去给别人算命,不揣骨相面,不信风水阴宅,不求仙方神药,不搞驱鬼治病等等。回民认为求签、算命等这一切都是不正当的污秽行为。因为回民受伊斯兰教的影响,认为人的命运是真主安排的,人的一切都由真主前定,所以不搞其他的迷信。回族禁止拜任何偶像,在回民聚居的村寨一般不搞人头雕塑像,家里忌摆各种人物和动物塑像,墙上也不愿挂人头画像,只挂山水风景画。有的回民家虽挂了人物或动物画像,但礼拜时,在画像的眼睛上盖一张白纸。因为回民只信真主不信其他一切神灵,也不去崇拜一切偶像,养成了在家里不摆偶像的习惯。回民还严禁玩赌,认为玩赌对己、对别人、对社会都不利,认为玩赌是“核俩目”,所赚之钱不劳而获,是不义之财,使不得。过去回族当中也有个别人玩赌,其结果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新中国成立前,有首回族民歌形象地表现了“十人玩赌九人穷”的下场。如“一病未好百病危,腰子曲得像笼袢,头上枕的半截子砖,屁股上盖的是窟窿毡”。
五、回族禁忌民俗的特点
回族的禁忌民俗,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全民性。回民虽然大分散、小集中在全国各地,但基本上是全民性的禁食猪肉、狗肉、驴肉、骡肉等,禁食一切动物的血和自死物,禁饮酒等。当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在城市也有极少数与汉民杂居的回民饮酒,甚至也有个别吃猪肉的。但这种全民族性的禁食习俗,却是回族特点的一种主要表现。
第二,稳定性。回族从唐代信仰伊斯兰教的先民开始,到元明时代形成为一个民族,一直发展到今天,虽然受到了汉族和其他民族文化等方面的影响,也受到了历代反动统治阶级的诬蔑、强迫与镇压,但回族的禁忌习俗仍未改变,而且形成为一种老规矩,代代相传。特别是回族的禁食习俗每遇到一次歧视、诬蔑或镇压的时候,回族人民总是强烈反抗,顽强斗争,更加保持这种禁食习俗。这似乎成了一种传统,体现了回族的民族心理,也充分说明回族的禁食习俗靠强迫命令是难以改变的。只有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回族人民对有些禁忌习俗自己认为需要改变时,才能逐步改变。
第三,回族的禁忌习俗,虽然源于伊斯兰教,但是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有的已超出了伊斯兰教原有的含义,变成了本民族的一种传统习惯。如《古兰经》中只规定穆斯林禁食猪肉,尚未规定不用猪毛刷子,不穿猪皮鞋等,但现在回民养成了一种习惯,一闻到猪肉味就感到不舒服,厌恶猪身上的一切东西。这就像北京有些汉族厌食蛇肉、青蛙肉一样,属于正常的生活现象和习惯,不能简单地把回族的禁忌习俗看成是宗教信仰,更不能看成是封建迷信。
第四,不能简单地把回族的禁忌习俗说成是落后的习惯。关键要看它的社会效果如何,是否对健康有害,对社会是有害还是无害。如回民不抽烟、不喝酒、不玩赌、不信卜卦等,这都是文明进步的表现,是对身体健康有益的,对社会道德、社会秩序有好处的。至于说不吃猪肉就是落后,这更是错误的。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卡尔·马克思、俄国无产阶级革命家斯维尔德洛夫、卡阿诺维奇等他们都不吃猪肉,但他们都是先进思想的代表人物。世界上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很多,他们都不吃猪肉,不能说他们都是落后的。总之,我们必须正确地、实事求是地、不带任何偏见地去看待回族的禁忌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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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下有袁宗第、李来亨、刘宗敏、田见秀、贺锦等大将,都没有明确分工,都在随李自成到处征战。
1、袁宗第(1617—1664)李自成部将。任大顺军右营制将军,封“绵侯”。弘光元年(1645),李自成遇害后,与何腾蛟、堵胤锡联络,走上联明抗清的道路。参加了围攻荆州、反攻重庆、夔东反围攻诸战役。永历十八年(1663年,清康熙二年)兵败被俘。永历十八年(1664年,清康熙三年)十月十二日于巫山县遇害。
2、李来亨(?-1664年),米脂人,李锦义子。永昌二年(1645年)随李锦联明抗清。永历七年(1653年)出没于湖北省兴山县的茅麓山,又称夔东十三家。永历九年(1655年)立“圣帝行宫碑”。永历十年(1656年)十二月封临国公。顺治十六年清军深入云南追击永历帝,李定国势孤,他与诸将攻重庆,牵制南下的清军。
康熙元年(1662年)清军集中主力,分路进攻;他奋战数年,最后据守茅麓山九连坪(今湖北兴山西北);康熙三年(1664年),清兵围茅麓山,临国公李来亨举家自焚。
临国公李来亨的军事抗清生涯占据了他大部分领兵岁月,他的一生主要光阴都是在与满清作斗争中度过。虽然最后自尽,但他抗清御侮的英雄气概、不屈不挠的民族精神、杀身成仁的民族气节,与山河同在,与日月同辉。
3、刘宗敏(1607年—1645年),字捷轩,陕西蓝田人,一说米脂人。原为锻工,从李自成起义。崇祯十一年(1638年),随李自成突围潼关原,隐于商洛山。十三年助李自成突围巴西、鱼腹诸山,入河南,势复大振。
十六年任权将军,次年,在西安封汝侯。率师出固关、下真定,与农民军主力会师北京,加左都督衔。入京后,对明降官拷掠助饷。后东讨吴三桂时负伤,后随李自成退出北京撤回西安,进入湖广。
4、田见秀,字玉峰,李自成部将。性仁厚,有儒将之风,从李自成征战,多有大功。明末清初人,号锁天鹞。李自成部将。崇祯十六年(1643),任提督诸营权将军,封泽侯。顺治二年(1645),李自成在通山九宫山遇害后,与吴汝义率一部分大顺军走岳州,后与李过、高一功部会师于松滋之草坪,奉李过为主帅。不久,即随李过与堵胤锡联明抗清。
5、贺锦(?-1645),号左金王(一说争世王为贺锦、左金王为蔺养成),明末农民起义军将领。明末各路农民起义队伍在荥阳(今河南省荥阳县)大会时,贺锦名列十三家之一。会后,在中原地区作战。1638年起义军受挫,他仍坚持斗争。
后与贺一龙、马守应转移至英山(今湖北省英山县)、霍山(今安徽省霍山县)、太湖(今安徽省巢湖市西)一带地区,与刘希尧、蔺养成等合军,称“革左五营”。革、左五营的实力相当可观,当时任明朝安、庐、池、太巡抚(简称皖抚)的郑二阳在奏疏中说过,“革、左之狡横不下于献、操,善战者不止数万。”他们主要是依托大别山脉(史称英霍山区)开展战斗。
扩展资料
明朝天启年间,陕北地区灾荒连年,官府粮差分文不减。李家生活非常困难。李自成小时候曾被舍入寺庙当小和尚,名黄来僧,并给本邑艾姓地主牧羊度日。十几岁丧母,不久父亲又去世。二十一岁那年,无依无靠的他应募到银川驿站当一名驿卒。
不久,因无力偿还豪绅文举人的债,他曾被戴上枷锁严刑拷打,后来在穷伙伴的帮助下,杀死文举人,又与侄儿李过逃往甘肃当边兵。当时,边兵的生活也很困苦,粮饷不足,军官又贪污、克扣军饷,兵士经常挨饿受冻。
明朝末年的驿站制度有很多弊端,明思宗朱由检在崇祯元年(1628年)驿站进行了改革,精简驿站。李自成因丢失公文被裁撤,失业回家,并欠了债。同年冬季,李自成因缴不起举人艾诏的欠债,被艾举人告到米脂县衙。县令晏子宾将他“械而游于市,将置至死”。
后由亲友救出后,年底,杀死债主艾诏。接着,因妻子韩金儿和村上名叫盖虎的通奸,李自成又杀了妻子。两条人命在身,官府不能不问,吃官司不能不死,于是,就同侄儿李过于崇祯二年(1629年)二月到甘肃甘州(今张掖市甘州区)投军。
当时,杨肇基任甘州总兵,王国任参将。李自成不久便被王国提升为军中的把总。崇祯二年(1629年)冬,后金兵大举南下,京师吃紧。为了保住北京,朝廷急调四方军队赴北京防守。甘肃边兵李自成所在部队随参将王国向京师进发,途经金县(今甘肃榆中),兵士们要求发饷,参将王国却克扣不发。于是,在榆中(今甘肃兰州榆中县)参将王国和当地县令被杀,兵民发动了兵变。
李自成起事后转战汉中,参加了王左挂的农民军。崇祯二年(1629年),后金第一次入塞,北京震动,大将袁崇焕被崇祯帝凌迟处死。崇祯三年(1630年),王佐挂被明廷招降,李自成转投奔张存孟(不沾泥),担任队长一职。
崇祯四年(1631年)四月,张存孟在陕北战败降明。十月,洪承畴正式接任三边总督,所以在崇祯六年(1633年),李自成率余部东渡黄河,在山西投奔了他的舅父闯王高迎祥,称“闯将”。同年,曹文诏率千余关宁军击败山西境内的农民军,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均逃到河南之后被曹文诏、左良玉等多路明军包围。
然而,崇祯七年(1634年),后金军第二次入塞,曹文诏被调到大同抗金,被围农民军从王朴处突围。是年六月,新任五省总督陈奇瑜乃引军西向,约会陕西、郧阳、湖广、河南四巡抚围剿汉南农民军。高迎祥、张献忠、罗汝才、李自成等部见明军云集,误入兴安(今陕西省安康市)车箱峡(今陕西省平利县老县镇)。
峡谷之中为古栈道,四面山势险峻,易入难出,唯一出口为明军所截,“马乏刍([chú],喂牲畜的草)多死,弓矢皆脱”,情势危殆,李自成用顾君恩之计,贿赂陈奇瑜左右人士,向官兵诈降。陈奇瑜释放李自成等人,派五十多名安抚官,将农民军遣送回籍,甫出栈道,自成立刻杀安抚官复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袁宗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李来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刘宗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田见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贺锦